2013-05-23 09:39:32 发改委将核查部分申请发债企业
据《中国证券报》从发改委获悉,《关於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日前已下发。
是次核查重点内容包括:申请发债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规范运作的情况、财务指标真实性和合规性情况、担保有效性和合规性情况、以往发债资金使用情况、近两年到期债券偿还计画和资金来源安排、偿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除债券和贷款以外其他方式债务融资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综合信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等。
核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首阶段由申请发债企业会同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第二阶段由省级发改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自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第三阶段由国家发改委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方责任。
此次专项核查将主要针对「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发债申请,「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不在是次核查范围之内,包括国家重大在建续建项目、关系全局的重点结构调整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项目,以及保障房项目等。此外,信用等级较高、偿债措施较完善以及列入信用建设试点的发债申请,也在该类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