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2001 年至2003 年间中国地方ZF控制的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差异以及中央ZF基于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的“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最终控制人ZF级别、ZF持股比例以及ZF持股方式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上市公司更可能由低级别地方ZF控制、ZF持有股权比例更低;并且,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公司更可能由高级别地方ZF控制、ZF持有股权比例更高。但在ZF持股方式上,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并不稳定,而大规模公
司由ZF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小,并且管制性行业与非管制性行业公司无显著区别。这些结果表明,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ZF采取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ZF级别和持股比例上) ———地区市场化进程减轻了地方ZF控制公司的经济动机,而国企改革策略使得地方ZF具有控制大规模公司和管制性行业公司的政治动机。上述结论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地区公司以减轻样本特殊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以减轻内生性问题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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