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金融集团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业务上的往来,但子公司之间是禁止关联交易的,各项业务由母公司受理,而具体的业务有子公司完成,子公司财务不独立,不是法人。
而金融控股集团则是指一系列金融性机构,通过股权的形式进行所有权的控制,在众多金融性公司中存在一个有绝对控股权利或相对控股的大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各种决议的表决以实现金融业务的合理分配和财务上的稳定。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务机构。
大家给出建议:金融业务的综合经营该如何分类?
还有什么新的模式?
谢谢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上面的金融集团的解释对吗?很多称集团的公司都是因为下面有很多控股子公司,完全是一个法律实体,能叫集团吗?
子公司不是法人?
子公司财务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则是正常
子公司不是法人?
什么时候公司法改了?
国内的法,和国外的法,不一样。
最好谈国外的。这里有律师吗?
好,,
还是不太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