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上海综保区管委会物流发展处在上海浦东现代物流行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的情况通报”
一、上海自贸区申请标志性时间节点
1)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3)2013年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作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共有4部法律相关规定拟在此区域暂停实施,时间为3年。
4)2013年9月2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由艾宝俊担任主任。2013年10月1日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启动,进入实质运营阶段。
5)2014年3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立法)。
6)争取3年后建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
二、建设上海自贸区核心词
国家战略 制度创新 风险可控 可复制可推广
三、建设上海自贸区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6大领域,19个行业,24项措施;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所有项目由审批制改备案制;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
2)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发展亚太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离岸业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大宗商品、文化贸易、服务外包、融资租赁、高端维修、跨境电子商务等。
3)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下,在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下实现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可先行先试,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允许金融市场在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
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配套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按照货物的保税、完税、非保等状态分类管理,建立不同的监管模式。);税收政策(探索申请中),离岸业务,境外股权投资业务享受15%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