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地点:女经理办公室
事由:公司决定更换财务人员陈女士的会计工作,要求财务人员陈女士将会计账目转交给新来的会计,陈女士不交,于是公司决定停发成女士的工资。
女经理说:2003年9 月,我们公司决定对陈德工作进行变动,原因是下面的工作人员先后有5次请她开发票,她都十分拖拉,几天都开不出来,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经经理办公会决定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可是陈不接受。当在办公室向她宣布变换工作岗位的时候,她立即拿起手机给税务局说“我们公司有偷税漏税行为”,然后我们请陈女士将会计的财务账本交出来。陈女士说“我已经举报你们偷税漏税,我要保护账本,不交”。事后第二天,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停发陈的工资,原因是陈拒交账本。过了3天,税收部门稽查我们单位的财务账,还给我们发了咨询书,我们不服,进行了听证,现在已经两三个月的时间了,可是还没有结果。2004年2月初,过完春节我们又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说我那大家的集资款用自己名字入户买车,这是陈女士到检查机关告的。原因是我们公司是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车,原因是我们召开经理办公会,同意用我的名字入户,这样可以节省一些费用,大家还专门签订了一个协议书,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问题,我们把相关的手续已经办好。昨天陈女士说我们不给她发工资,她和她的老公还来公司对我大吵大闹,我们之间发生了打架,我告诉了办公室通知了110,这样才平息。
女经理流泪了,说:“太气人了,他这样三番五次的告我们,而且这些事情都是她做财务会计注的账,我们换她的岗位,她不同意就不给账本,我们简直就是拿她没有办法,我们认为停发她的工资是正确的,她不把账本交出来,就一直停发到底。”
如果是你在处理上述这类的事情,你会怎么办? 你认为女经理这样处理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