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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西南证券:如何认识公司债及其投资机会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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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007 年8 月14 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9 月下旬沪深交易所相
继发布实施《公司债上市规则》。这标志着公司债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试点办法》规定优先选择
的试点企业为资产质量优异的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获得了公司债发行的第一单。那么,什么是公司
债?又该如何把握其投资机会呢?
公司债的定义
2005 年10 月份颁布、2006 年1 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第二条规定,“公
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
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简单地说,就是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公司债券可
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规则转让。
而在此之前,人们了解更多的是企业债。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主要根据是1993 年出台的《企业
债券管理条例》,由于当时《公司法》尚未出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尚未成为国有企业
组织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
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
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这样,企业债券便成为由国家计委集中管理审批,主要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或国有企业发行
的债券,如目前已经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铁债、电网债、广核债、三峡债等。
从发行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上,公司债要比企业债相对宽泛,可以扩大到民营企业,无需政府部
门按指标进行审批,而是核准制。而在组织形式上,企业债则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2 20:21: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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