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33509 4
2013-07-24
请问:在有限合伙企业中,1、GP与基金管理人是否是同一主体?2、合伙制企业中,GP是否可以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可以管理基金,不需要再外聘一个基金管理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发起人(非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即是GP又是基金管理公司?3、GP、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关系?谢谢大家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7-25 01:16:47
GP: general partner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12-10 15:56:00
通常国内的 基金发起人会承担GP的角色,GP可以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同时可以是GP. 仅供参考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20 17:20:21
谢谢,收到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2-7 17:26:08
我了解到的通常情况下会另外设立一个基金管理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收取管理费,因为GP往往因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由国企、银行或其他公司等另外设立一个表面上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GP,但是他们又想收取管理费,所以,就由面似无关系但是可以实际操控的公司作为GP,自己作为管理人来收取管理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