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zxy 发表于 2013-7-28 17:42 
效用价值论并非是说“商品的价值仅决定于该商品的效用(使用价值)”。效用价值论中的“效用”,指的是行 ...
探讨点问题
我认为效用价值论同奥地利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还是有区别的
效用价值论,是法国的萨伊提出的,但他没有边际效用概念。
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商品效用决定的,用规范一点的语言,就是“价值是效用的增函数”。
而斯密的价值论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此商品的劳动决定的,规范地说,就是“价值是生产劳动的增函数”。
巴斯夏所谈到的英国派、法国派,所指的就是上面两种价值论。
奥地利学派,是巴斯夏那段文字之后,采用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奥地利学派的价值论,规范地说就是,价值决定于最后一件商品的效用。这同效用价值论不是一回事了。还有一个佐证,萨伊所指的效用,不知道是谁的效用,而奥地利,明显指消费者的效用。边际效用递减律,谈的是消费者,肯定不涉及生产者的效用评价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