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论坛上武汉的一个朋友从黄金价格的角度证明房价不高的贴子,我再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一下。姑且以武汉的房价做为全国的平均房价吧。
我们需要推理一下,看现在的房地产是否在一个合理价位上。
根据有关统计数字,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5.7706亿,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59元。再根据最近几年全国房地产规模,每年约7亿平方米新建住宅。
再说明一下这个7亿平米的面积,是不可能象GDP一样飞涨的,城市是不可能无限扩张的。
我们先假设,人均收入的一半投入到房地产,则是11759元/2=人均5880元。
但是我们不是拿现金买房的,至少60%以上是靠贷款,假设一般为10年期贷款,这样的话,一方面我们要支出以前欠银行的房贷,一方面我们还获得新的房贷,我们比较这10年来这房价的差别,我们按10年前1500元/平,现在4000元/平,全国则要一年新增房贷(4000-1500)*0.6*7亿=10500亿,人均新增房贷10500亿/5.7706亿=1819元,人均实际可支配购房款为5880元+1819元=7699元。
全国城镇年人均新建住宅7亿/5.7706亿=1.21平米。
这样一来,房价应该是7699/1.21=6363元。这还是保守算的。这高于我们房价4000元/米均价。
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没有把收入的50%拿出来买房。根据一般规则,如果购房收入达不到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就说明房价低了,还会有涨的空间。
证明完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6 18:32:4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