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5-7-24 19:33 
可我想到的事情是,比喻说我有2亿,我留1亿消费,这用于消费的1亿就不是资本了;另1亿投资办企业,这投资 ...
可我想到的事情是,比喻说我有2亿,我留1亿消费,这用于消费的1亿就不是资本了;另1亿投资办企业,这投资办企业的1亿才叫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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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确,要用来增殖的钱才叫资本,自己消费掉的当然不是资本。
我这投资办企业的1亿资本的实质就是为了获得对这个企业产出的支配权。至于说我雇佣的企业工人工资应当在投资办企业的1亿资本里,企业产出与工人无关。如果说我雇佣的企业工人也要对我投资办企业的产出还当一部分家作一部分主(行使支配权)的话,那是我投资办的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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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考虑了一步。
其实呢,工人通过劳动,是拥有对企业产品的分配权的。
也正因为如此,你才需要给他发工资,这个发工资,就是你把你已有的分配权让渡给工人了,这才“显得”工人对产品没有分配权了。
也就是说,你企业的所有产品,其实要分成三份,一份给企业的工人,一份给生产资料提供者,你也只占一份。
只不过,你用资本(你已有的分配权)提前与前两者进行了结算,换来了前两份产品,并借此可以占有自己的那份产品,所以才造成了你支配全部产品的假象。
算总帐就是,你开企业前,有了“已有分配权即资本”,开企业后,你仍然拥有这些分配权(等于前两份分配权之和),并得到了增殖的分配权——你真正得到的第三份——而这已经不是资本了,而是资本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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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在我看来,我雇用工人付工资是资本投资,赚钱亏本不能改变工人的工资,因此产出与工人无关;购买生产资料也是这样的,赚钱亏本不能改变所购买生产资料的价额,故而产出也就与生产资料提供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