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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3-8-16 09:56:39
这个事还是应该楼主先私下联系此人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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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09:57:20
关键看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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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09:57:51
xiaohu512 发表于 2013-8-16 09:56
这个事还是应该楼主先私下联系此人比较妥当
联系不上啊,只知道是哪个学校的,要是直接问学校对她来说恐怕更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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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09:57:52
xiaohu512 发表于 2013-8-16 09:56
这个事还是应该楼主先私下联系此人比较妥当
联系不上啊,只知道是哪个学校的,要是直接问学校对她来说恐怕更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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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0:53
楼主,有个问题想讨教一下,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某”冠以标题是否有点不妥,个人认为此乃刘某的个人行为,最好不要把学校扯进来(因为我也是中南财大的博士),脸上好像因为这事都有点挂不住了,毕竟我母校的绝大多数学生没有刘某之劣行,ZNCJZF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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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2:36
汗汗汗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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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6:39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3-8-16 09:57
联系不上啊,只知道是哪个学校的,要是直接问学校对她来说恐怕更不好吧。
联系不上你就点学校的名字?难怪点击排行第一,这些人都是冲着学校的名誉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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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7:41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16
联系不上你就点学校的名字?难怪点击排行第一,这些人都是冲着学校的名誉来的哦!
院士就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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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7:43
看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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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19:14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17
院士就有这个权利?
不要得理不饶人,还殃及学校,我反对你这种做法,大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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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21:27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19
不要得理不饶人,还殃及学校,我反对你这种做法,大院士!
你是这个学校的?你怎么不说作为校友,对你们学校学生的这种行为感到脸红呢?真是是非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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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21:57
上梁不正下梁自然要歪。既然我国商法当初制订之时就全靠几位语言学大师自德国人哪里的翻译,你又怎能要求大师们去严肃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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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24:52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19
不要得理不饶人,还殃及学校,我反对你这种做法,大院士!
你看我不是已经把标题、内容都改了么?说实话,我也是念及有朋友是你们学校的,想想算了。至于置顶的标题,管理不改我也没办法。希望看清楚情况再评论,这个也不是针对哪个学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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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25:42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3-8-16 10:21
你是这个学校的?你怎么不说作为校友,对你们学校学生的这种行为感到脸红呢?真是是非颠倒!
院士,我是该校的(已经回复了),你眼睛不好使啊?又不是我做的,依你之意,发表该论文的期刊也该点名吧,在哪?不要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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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28:30
应该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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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1:13
要我说,真的把这个抄袭的人抓出来,那么肯定是能抓到的。
问题是,抓到了,怎么办?应该是希望这个作者吸取教训吧。
搞到身败名裂,也就不用吸取教训了。直接她就回老家待业了。
还是给她一个机会吧。
我不是托,肯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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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1:23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25
院士,我是该校的(已经回复了),你眼睛不好使啊?又不是我做的,依你之意,发表该论文的期刊也该点名吧 ...
好像在你们学校的研究生学报,呵呵。你的意思是也要点名批评一下?这不是打自己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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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2:55
你有没有看评论?我已经回复了不少于4次了,开始觉得丢我们的脸,后来觉得不妥,给你建议一下,唉,说不清的事情就别说,别一天扇阴风点鬼火的。你的贴就回复到此,请不要再回复了,说不到一起就打住。你本也是好意,揪出一个学术不端之人,但不应该把学校置于核心位置,好像你跟我母校有仇似的,说不清是谁就等到说得清的时候再说,历史会记住你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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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3:07
ofxie 发表于 2013-8-16 10:31
要我说,真的把这个抄袭的人抓出来,那么肯定是能抓到的。
问题是,抓到了,怎么办?应该是希望这个作者吸 ...
是啊,我就是这种态度。要是想搞,直接找学校,何必在论坛上发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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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3:18
人人之,看是否会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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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39:49
gyqznufe 发表于 2013-8-16 10:32
你有没有看评论?我已经回复了不少于4次了,开始觉得丢我们的脸,后来觉得不妥,给你建议一下,唉,说不清的 ...
呵呵,想拿学校压我?!我都没说是发在你们学校的期刊上,这样说起来,是不是学校也应承担责任呢?你作为博士生,爱护学校声誉是对的,换做是我,有人说我们学校怎么样,我也会据理力争。况且,在我看完你的回复之后,都跟你说了,我把帖子题目都改了!这是谁瞎呢?首页我改不了,得找管理员,我私信了管理员,你要有意见也可以私信给他。但是到目前为止,管理员尚未修改或者撤了置顶,这我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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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44:29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别太深究了。想起重复率检查这个坑爹玩意儿,全抄的检查出来抄袭率是0,全自己写的抄袭率四五十也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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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47:50
darkathrun 发表于 2013-8-16 10:44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别太深究了。想起重复率检查这个坑爹玩意儿,全抄的检查出来抄袭率是0,全自己写的抄袭率 ...
是啊,我觉得当时发表的时候,这个期刊应该可能也经过了重复率检测,但是现在这些改头换面的事情很难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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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50:39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3-8-16 09:57
联系不上啊,只知道是哪个学校的,要是直接问学校对她来说恐怕更不好吧。
搜人人啊之类的呗,毕竟这里不是人人都来,她不一定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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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52:40
xiaohu512 发表于 2013-8-16 10:50
搜人人啊之类的呗,毕竟这里不是人人都来,她不一定能看到
~~~这个,不靠谱吧,我都不上人人了,搞的好像要搭讪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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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54:23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3-8-16 10:52
~~~这个,不靠谱吧,我都不上人人了,搞的好像要搭讪似得。
这事呢现在很普遍了,楼主想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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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0:58:17
中国国情就是这样,学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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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1:01:30
xiaohu512 发表于 2013-8-16 10:54
这事呢现在很普遍了,楼主想开点吧
是啊,想开了,昨天收到博士后经济学论坛邀请函,忙着准备下个月去浙大参加的PPT的讲稿。自己当作的是一种补偿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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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1:13:44
文字有大段的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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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6 11: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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