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貌有价:关于漂亮的经济学
爱美之心,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虚荣”,这实际上也是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韩国有一家婚姻信息企业“Piery”公司。这家公司曾以韩国20~30岁的448名未婚女性为对象,对是否会做整容手术进行了电话调查。结果,接受调查者14.7%的人“已经做了整容手术”,79.1%的人称“身体某些部位不完美,想通过手术加以改善”;有22.5%的被调查者回答说“曾因外貌因素有过烦恼,也曾受到歧视”。而受调查对象为整容提供的理由包括:提高外貌竞争力(57.1%)、自信感(22.5%)、显得更加漂亮(16.7%)等。
外貌真能够提高个人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吗?德国有个教授曾做这样一个实验,将一组学生的求职信一式三份寄往各个公司。一份上面贴上漂亮的照片,一份上面没有贴照片,一份上面贴上一张丑陋的照片。结果,贴上靓照的那一组求职信得到公司回信的比率是92%;没贴照片的回复率是67%;而贴上丑照的回复率不到20%。这说明,美貌的确影响着一些企业的雇佣决策,更美的容貌的确可获得更大的机会。
在最近20多年的劳动经济学研究中,一些研究其实早就注意到美貌给人们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在收入方面。奎恩(Quinn,1978)曾将员工的报酬与面试者对该员工相貌的评级联系起来,发现无论男性或女性,相貌好者比相貌差者均有更高的收入。罗斯泽尔等人(Roszell et al,1989)也有类似的研究表明,更好看的求职者通常有更快速的工资增长。弗里泽等(Frieze et al,1991)则对MBA学员获得学位后的头10年的收入进行了研究,发现男性的相貌等级与其起薪及后来的薪水均正相关;女性的起薪跟其相貌没有联系,但是外貌有魅力的女性将获得更快速的工资增长。
当然,这一领域最负盛名的研究是海莫默什(Hamermesh)和比德尔(Biddle)1994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的文章《美貌与劳动力市场》。在那篇论文中,他们运用有关调查数据检验了个人相貌和收入的联系,结论是:貌丑者比中等相貌者的收入低,中等相貌者比美貌者收入低。基本上,在其他条件(比如学历和家庭背景等)相同的情况下,貌美者比中等相貌者的收入高出约5%,而中等相貌者比貌丑者又高出约5-10%。海莫默什和比德尔的研究说明漂亮的收益很可能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上确实也是如此,因为后来的一系列研究基本上都取得了类似的结论。比如仍然是比德尔和海莫默什,他们在1998年利用(19)70年代毕业律师的入学照片进行相貌评级,考察了相貌与毕业后5年、15年的收入之间的联系,结果发现美貌的律师毕业5年后其收入比相貌差的律师高,15年后收入差距更大。并且,他们还发现私人部门工作的律师比公共部门工作的律师更美貌;波士曼等(Bosman et al.,1997) 则研究了广告企业的样本,发现有美貌主管的企业比之主管不太好看的企业回报更高、增长也更快。在海莫默什和帕克(Hamermesh & Parker,2003)最近的一篇文章中,他们研究了美貌对于大学教师所得到的教学评价的影响,发现较美的教师将获得较高的评价,评价结果的与真实偏离10到90个百分点。
甚至,这种对美貌的研究还扩展到了比长相更广泛的美貌上,比如身材。阿沃雷特和克伦曼(Averett & Korenman)1996年用大量的调查样本,考察了不同的身材(以kg/m2衡量)与收入、物质状态和小时工资差异,发现体重的妇女比体重-身高受欢迎的妇女的家庭收入要低;而对男性的分析结果不很明确;当控制家庭背景(例如,社会阶层)变量,对同性兄弟或姐妹进行比较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
有些经济学家把这种因美貌而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收入差距看作是一种歧视后果——美貌歧视(beauty discrimination)。由此引发的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是,我们是否需要反对这种歧视?这个问题的正是考虑也许必须联系到美貌溢价的来源,究竟是什么导致不同相貌的收入差异?这个问题的答案目前并不清晰,但至少有如下几种答案:①收入和晋升与雇主对美貌的个人偏爱有关;②消费者更乐意接受美貌雇员的服务,因为从他们的服务中得到来自“美貌”的附加效用;或者,美貌雇员也可能更加容易劝服顾客购买企业的产品;③美貌的员工本身也可能有更高的工作效率。
如果是第一个答案,那么政府的干预似乎没有必要,因为根据市场“优胜劣汰”的演进法则,如果员工的美貌并无附加的生产率,则那些偏好美貌的企业将在长期竞争中被市场淘汰,剩下的企业将会不具有这种美貌的偏好。第二个答案似乎已经得到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支持,比如西格贰和艾伦森(Sigall & Aronson)早在1969年就通过巧妙的实验揭示,漂亮的女性比不好看的女性更能影响男性的行为;其他的研究也发现,给定不变信息,人们更可能被有魅力的人员说服或者赞同美貌者的思想(比如Bull & Rumsey,1988,pp41-50;Hatfield and Sprecher,1986,pp256-63)。容易说服他人可能意味着美貌员工可以提升顾客对企业产品的需求。第三个答案也可以找到来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有利证据。大量的研究都表明,长相更有魅力的人,其在社会中能够得到的帮助也更多(比如Chaiken,1979; Landy & Sigall,1974; Patzer 1983; Pertershius & Crocker,1989; Snyder & Rothbart,1971)。其他的研究也表明,外表更富有吸引力的人也更容易得到贷款(Byrne Baskett & Hodges,1971),更容易得到医疗捐赠(West & Brown,1975),更容易得到指导(Harrell,1978; Wilson,1978),更容易在实验中得到帮助(Mins, Hartnett & Nay,1975),更容易在汽车故障时得到帮助(Athanasiu & Greene,1973)以及掉入纽约城市地铁后更容易得到救助(Piliavin & Piliavin,1975)。容易得到更多的帮助可以使美貌员工更可能在工作得到他人的帮助,从而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或者更好地协调员工的行为,提高其生产率。
后面两种答案是否可以为政府干预美貌歧视提供理由呢?如果美貌给消费者带来附加效用,那么限制美貌实际上也会损害消费者效用;如果美貌者得到高工资是因为其更高的生产率,那么这种生产率的差异本身就应当得到有差异的工资。由此看来,政府对美貌歧视的干预倒是不必要的。正如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巴罗在一篇经济散文《关于美丽的经济学》中说:“而或许,政府不干预美貌问题是解决(美貌歧视)问题的最好办法”。但是,在我国的现实中,似乎恰恰是政府在进行美貌歧视,比如湖南招收公务员要求女性“双乳对称”条款,福建教师资格认定中对身高做出要求的条款。网易评出的2004年经典语录中,有一句是《华盛顿邮报》报道中国公务员身体要求的评论:“即便是罗斯福,在今天的中国政府部门也不可能找到一个职位,他是一个伟大的总统,但他是个跛子,在中国他不可能进入政府部门。”
最后,也许是一个值得长相有问题的人高兴之事,研究同样表明,美貌是可以通过投资来增进的。如果是这样,那么美貌实际上就不仅限于个人禀赋,而且也包含了一部分人力资本。海莫默什、孟昕和张俊森(2002)对上海女性的调查研究发现,衣服和化妆品投资可增加女性的美丽,并且美丽的增加服从边际递减规律。由此看来,爱美之心,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虚荣”,这实际上也是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董志强发表于《经济学家茶座》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