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有朋友问我关于New York 7 Scenarios的事情。的确,感觉到最近几年非寿险精算领域出现很多做法,有拷贝寿险精算做法的趋势,比如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精算管理办法、压力测试等等。
这里简单谈一谈New York 7 Scenarios,这个东西在国内中资公司基本不会接触到,主要是一些在华美资寿险公司会在向总部提交的有关报告中提到这些东西。
New York 7 Scenarios是著名的纽约州126号监管规定(NewYork Regulation 126)中提到的一种现金流的极端测试方法,类似于Stress Testing。Regulation 126对未来利率给出了7种情景,分别是:
1。假设利率保持不变
2。假设利率在接下来的10年间均匀地上升5%(每年上升0.5%),然后保持不变
3。假设利率在接下来的5年间均匀地上升5%(每年上升1%),然后利率在接下来的5年间均匀地下跌5%(每年下跌1%),然后保持不变
4。假设利率忽然上升3%,然后保持不变
5。假设利率在接下来的10年间均匀地下跌5%(每年下跌0.5%),然后保持不变
6。假设利率在接下来的5年间均匀地下跌5%(每年下跌1%),然后利率在接下来的5年间均匀地上升5%(每年上升1%),然后保持不变
7。假设利率忽然下跌3%,然后保持不变
保险公司(主要是针对寿险和年金公司)需要在这规定的7种利率情景下,对各个业务线产品的现金流以及相应的资产现金流进行分析和测试,以衡量出公司在极端情景下可能面临的风险。
对这个做法,人们一般会提出的看法是:监管文件中规定的这7种情景能否真正反映出极端的情景?如果能够反映出来,是否这些极端的情景太过于极端了?自然,对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这里,不去评述,毕竟,它与相应的金融环境的相关性很大,在金融危机时代和金融和平时代下,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完全相反。
不管怎样,Regulation 126还是给出了一个思路,去指导美国的精算师如何去衡量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风险。这个思路,对寿险公司和年金公司显然是很重要的,因为他们的业务有长期性的特征,但是对非寿险公司是否适用,很难说,除非非寿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投资型长期业务。
但是,有人对非寿险公司如何参照Regulation 126去做现金流风险测试给出了一些建议,虽然不能说是非常成熟,但是有一定价值,比如,有人建议对非寿险公司的巨灾风险和赔付率风险做类似的N种情景规定,从而衡量出这些非寿险公司面临的这些重要风险的极端影响。但是这些看法还不是很成熟,因此在实践中还没有真正地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