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前段时间鄙人在坛子里发了一个有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电子书作品,由于客观原因,实施细则没有及时更新(税务总局还没有正式颁布),受到个别版友的批评,对于这个鄙人是接受的。
昨天将实施细则更新了,今天发了上来,想将新版本经以前已经购买的版友发过去,可不知道如何获得他们的Email地址。哪位知道,请指点下。
已经购买鄙人作品的版友也可以跟贴,我将尽快发过去。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这样?
我试试。
谢谢啊!
终于把短信发完了啊。
楼上的大哥,你高人啊。这招可把我累坏了啊!
还是要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