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3-9-25 10:10 
如果一个人按下述条件提供他的钱:在某个期限之前,他可以不要求偿还,而不管在此期间他自己多么急需,那末 ...
个人认为配第的观点非常有建设性,但决不是什么时间偏好或节欲论之类的东西,我想了一圈,觉得还是用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这个概念来解释配第的话最好。
1、不管方便与否,现金确实比活期更具流动性,我去摊个煎饼是不能刷卡的
2、分析利息时(其实分析任何价格时)还是需要边际分析,不是说每个人都主观的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3、有人需要流动性,有人提供流动性,市场供需决定价格,这和个人为什么要提供流动性给别人的主观原因无关,无论是由于他钱多烧得慌也好,还是要储蓄买房也好,总之他是把流动性提供给别人了。
归根结底,各种节欲论的转化版本都属无稽之谈,难怪马克思说它庸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