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dyhfao在2005-7-3 18:10:17的发言: 肯尼亚———天然动物园布告上的“游人须知”中有一条规定是:“凡向鳄鱼池内投掷物品者,必须自己捡回。”故池内常年都能保持清洁。
这个够狠!不过动物园有权利强迫游客下池捡回物品吗?谋杀?!
以下是引用sdyhfao在2005-7-3 18:10:17的发言: 新加坡———规定走私口香糖要处以1年的监禁和最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
我记得新加坡好像还有规定:公共场所乱扔咀嚼过的口香糖要处以鞭刑,好像是一鞭,不过鞭子可是特制的,带倒钩的那种,一鞭下来估计要休息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