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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济南律师:投资者通过结算参与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结算参与人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现金认购资金结算,并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人发行协调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发行协调人再将该认购资金划入其预留收款账户。
  发售时间为一个交易日(N日)的,其具体资金结算流程如下:
  1.N日发售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交易所发送的认购数据进行资金清算;
  2.N+1日在规定的交收截止时点,在满足当日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交收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可用于ETF份额认购资金交收;
  3.N+2日11:00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结算参与人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提供给交易所;
  4.N+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交易所按照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确认的有效认购数据及解冻的认购资金进行资金清算,并入当日清算净额,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给发行协调人;
  5.N+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位资金划入发行协调人结算备付金账户后,发行协调人可将该资金划入预留银行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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