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学”?就是你先在某某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再凭己力或托靠师荫在另一所大学里谋得某个头衔的受薪教职,然后,每个学期根据校方或系所指示,拿着一份通过什么“以教学效益为本”模式(即英文的OBTL,Outcomes-Based Teaching and Learning)而闭门编写出来的课程大纲,按时来到课室,照本宣科,把学生驱引到大纲所预先虚设的所谓“学习效益”之上。
“教学工作者”须自备一只U盘以供播放PPT,再准备一支激光棒以供引导学生视线,甚至,要自备一支用来在白板上左写右画的水笔,以及一沓派发给学生填写的课堂工作纸:你把这个那个塞到小布袋里,携到教室,有几分似脚底按摩技师随身携带一个盛满润滑油和指甲锉的小袋子般来到顾客面前。此时此刻,学生付钱,是客人;你收月薪,纯粹打工。课程大纲把学生和老师都假设为罐头,仿佛谁来教和谁来学都一样,师生之间只须依照大纲上的所谓teaching activities和teaching assessment和learning outcomes进行互动即可。无所谓,都一样,大家都只是教育机器里一颗小到无可再小的螺丝钉,面目虽不可憎,却必模糊。当下的大学教员,至少在香港,身份地位已经等同“教育服务员”,工作自主性不会比食肆餐厅里的饮食服务员高出多少。
讲学,一个人,轻身妙手,走进课室,把心中所思所想所领所悟讲出来,启蒙学生,启迪智慧,而不仅仅是“以课程大纲为本”地略尽“教”学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