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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xiaocao 发表于 2013-11-5 10:40 毕业后再公开
yangwa461 发表于 2013-11-5 11:30 老盯着别人看什么,管好自己的事就好
syrealove 发表于 2013-11-5 12:06 如果是一篇文章涉及到一稿两发,那可能是无心之失,论是非的话,最多算是自己抄袭自己的,没有什么原则性的 ...
新君 发表于 2013-11-5 12:38 法还不溯及既往,十年前的学术环境岂可用今天的标准去评价。乐观地看到未来不是更开心吗
miki_ying 发表于 2013-11-5 12:53 十年前弄出这种事情很正常吧,尤其是才两发,很可能是无心之举。
千年孤独 发表于 2013-11-5 13:42 10年前就不要说了,那个时候都不规范。难道楼主与院长有恩怨,要下此黑手?
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3-11-5 14:54 这是问题的关键。楼主不信的话,可以举报试试。
sdyhfao 发表于 2013-11-5 11:54 怎么说呢,一稿多投并非抄袭剽窃造假之类的严重学术不端,即使公开了,其实对当事人影响不大,何况是十年前 ...
JLUTravka 发表于 2013-11-5 11:28 LS的言语如此粗俗,却自诩“文化人”,真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