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作为金融改革的总原则,具有几层含义:首先,需要理清ZF与市场的边界,建立合理的金融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及更为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管制并逐步让渡市场决定;其次,金融市场业务经营范畴的自由化,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创造更多的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满足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融资需求;第三,金融产品价格决定的市场化,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无风险收益率与风险收益率的合理定价,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而非传统的数量调整实现宏观调控目的;最后,资本账户开放及人民币国际化,实现资金流进来与走出去的市场化,一方面放松资本管制,让市场行为决定货币的价格与资金的流向,另一方面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的影响力。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