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为什么能够成功?
下面我们具体看一下中国历史上成功的变法案例和失败的案例,首先是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经济上的,一是政治上的。在经济上,商鞅变法最重要的内容是土地所有制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化,把井田制完全废除了。用今天的话来说,井田制就是土地国有制下的集体经济,当然有很多历史学家不会同意我的说法,他们有他们的道理。井田制为什么效率低?本人有过亲身经历,文革时被送到农村当知青,当时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大家一起干活,到年底一起分享劳动成果,除了生产队的地,还留出了一小部分作为自留地。我在陕北下乡,爬到山上放眼一看,哪一块地是生产队的,哪一块地是自留地,不用人家告诉,一看就知道,玉米、谷子长得绿油油肯定是自留地,蔫黄、无精打彩的肯定是生产队的地。经济学说讲激励机制,个人的努力程度和所分享到的劳动成果没有直接挂钩,因此生产队里的庄稼就是长不好,土地公有制和集体经济就没有效率。
商鞅改变了井田制,把田地全分给个人,土地私有化,不再分公田、私田,农民缴租之后收成归自己,这相当于古代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改革。商鞅鼓励农民垦荒,扩大生产规模,开垦荒地,政府给奖励,过去农民不可以垦荒,因为所有的地都是王土,不能动。这是一场效果非常明显的农业改革,从经济上来讲,这和1978年的农村改革相比性质是完全一样的。
在政治上,商鞅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建立军功爵位制。在封建制度下,爵位甚至官位都是世袭的,出身不对,个人再能干没有用。封建制度讲究的是人的身份,不是人的才能,商鞅把它给废除了。在朝廷里,过去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做官,带兵打仗的只有贵族。大家想到没有,过去打仗是一种特权,贫民和农民都没有资格当兵,当兵是贵族的特权,更不要说当将军、指挥军队了。商鞅打破世卿世禄制,只要在战场上勇敢杀敌,凭战功就可以封爵,就可以提拔当军官,就可以在朝廷里任职。所以,秦国的将相有两个特点,第一是贫民多,第二是外国人多,商鞅本人不是秦国人,是卫国人,原名叫卫鞅,秦国的宰相李斯,也不是秦国人。
这样的制度提高了人力资源的效率。在秦国的贫民中有才干的人很多,但是在封建贵族制下,他们没有机会发挥才能,受到身份和出身限制。战国晚期有一场非常重要的战争叫长平之战,发生在秦国和赵国之间,秦军统帅是白起,一介平民,凭借战功一级一级升上来,赵军统帅开始是廉颇,后来是赵括,都是贵族世家,结果赵军大败。秦军在各国中战斗力之所以最强,是因为他的人才选拔机制。
制度改革改变了人才选拔机制,也改变了人的激励机制。比如军功爵位制,如果在战场上取敌甲士一枚,赐爵一级,赐田一顷,赐宅一亩,这就相当于今天的计件工资,没有大锅饭了,不用监督,看最后的业绩,以业绩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士兵作战能不勇敢吗?他肯定会努力杀敌,因为他知道在战场上勇敢,可以保证解甲归田之后的幸福生活,人的努力程度和他所得到的报酬直接挂钩。秦国的将士们都是虎狼之师,虎狼之师后面是什么?是良田美宅。
商鞅还建立郡县制,在乡间建立起保甲,目的是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由秦王直接管理下面的郡县。我想强调的并不是商鞅的设计和商鞅的发明,比如郡县制,在商鞅全面推广之前,这项制度已经存在了二百年,被认为是中央政府治理地方的有效制度,商鞅所做的只不过是在秦国全国进行推广,在商鞅之前也有其他国家废除过井田制,由土地国有制改为私有制。这些制度其实并不是商鞅的发明,而是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经过商鞅进行了大规模的推广。
商鞅在变法的策略上也是非常成功的,在变法之前公开论战,形成共识。司马迁有记录,商鞅和守旧派大臣在秦孝公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到底要不要变法。商鞅最后提出“治世不一道,变国不法古”,得到秦孝公首肯。反对商鞅的人说新法和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制度不一样,你再高明,能够比祖宗还高明吗?我们能做的就是守住祖宗的法度,不要再做更改就行了。商鞅针锋相对,时代不一样,所以治理国家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在治国方面不能够效法古人。
当然,王安石变法之前也经过了激烈的辩论,所有的变法者在传统意识形态方面永远处于天然的下风,因为变法就要触动现有制度,而现有制度和正统的意识形态是连成一体的,变法就要改变正统意识形态,一定会遇到很大的阻力。我们回想一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邓小平要改革,马上就出现姓资姓社的争论,小平讲不要争论姓资姓社,看实际效果,也就是所谓的黑猫白猫论,因为争论起来,改革者一定处于下风。
商鞅幸运的地方在于秦孝公认同了他的观点,君臣一心推动改革。孝公认同之后还不行,新法和商鞅有没有公信力?这是改革要处理的另外一个问题。大家信不信你?信了才能够跟随你的政策,执行你的政策;不信,你的政策下去了也没有用。为了建立改革的公信力,孝公君臣也做了不少努力,比如有大臣犯法,严惩不贷,以及“南门立木”,赏赐了扛木头的人。
当然,对于改革的公信力,最基本的是看改革实效。商鞅在第一次变法之后就带领秦国和赵国的军队和魏国打了一仗,战争以秦军的胜利而告终,秦国一举收回了原来割让给魏国的河西之地,用战功的方法来显示新法的效果,提高新法的公信力。
商鞅打开了贫民和农民的晋升之阶,所以新法得到了贫民和农民的拥护,因为农民现在可以获得比以前更多的粮食收成,不必再给封建主干活。贫民也可以依靠自己的战功进入军队和政府。商鞅变法突破了现有的体制,培植了新生力量,而这些新生力量对新法的拥护是克服守旧派阻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由于激励机制的改变,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使得秦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富国强兵,此时,变法甚至对初始的受损者来说也变得有益了。新法的受损者是过去的贵族阶层,商鞅没有采取暴力形式消灭贵族阶层,而是通过增量改革的方式,不断降低贵族阶层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重要性。贵族实际上也成为变法的受益者,如果不变法,不能够富国强兵,秦亡国后,这些贵族可能全成为奴隶,所以,在外部竞争的压力下,贵族也感觉到,变法可以保住土地和国家,使秦国免遭亡国之灾,从某种程度上讲,变法对贵族也是一个双赢的博弈,所以商鞅变法成功了。
邓小平改革为什么能够成功?
再看下邓小平的改革。邓小平改革取消了中央计划,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和“废井田,开阡陌”是一样的。但邓小平更多的是鼓励城镇民营经济的发展,由利润来驱动企业家,由绩效工资来激励工人,资源从低效的农业部门流向了高效的城镇工商业,从低效的国有企业流向了高效的民企,所以获得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改革实际上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了人力资源和资本的使用效率,把蛋糕做大。经济高速增长,各阶层人士都获益,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执政党地位加强,这是双赢和多赢的博弈。市场制度发展到今天,如果说中国再回到中央计划,恐怕没有人会支持,就像商鞅或秦孝公死后,如果秦国人说再回到旧制度,恐怕也没有人赞成,因为效率的提高使社会每一个人都感觉到新制度的优越性。新制度优于旧制度,市场经济优于中央计划,不管我们在政治观点上、在社会问题上有多么不同的认识,我相信这一点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中国不能再倒退回中央计划,市场经济是我们坚持的方向。这就是邓小平成功的地方。
和商鞅变法相比,邓小平的改革策略也要形成社会共识。从真理检验标准讨论开始,我们建立起全社会关于改革的共识。成立独立的国家体改委,减少了利益部门的干扰。
邓小平的改革既有自上而下的设计,也有自下而上的实践。比如中国的农村改革就不是邓小平设计的,而是小岗村的农民先干出来的,干出来之后,由以小平为首的党中央给予充分肯定,变成全国政策,变成新的制度。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开始是违法的,1989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才第一次提到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才给予合法地位,距离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城镇的民营经济和农民的包产到户这都不是小平的设计,而是民间自发的创造。对比一下王安石的变法,完全的顶层设计,二者所取得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为什么改革强调基层创新?因为基层创新更加贴近市场,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自己做的事如果对自己没利他也不会做,所以基层创新具有激励、协调的性质。“激励的协调”是经济学上的词,对我有利的事就会积极去做,对我不利的事就会千方百计回避。王安石的变法就是激励不协调,导致他精心设计的新方案在实践中无法执行。
因此,改革策略不能单纯强调顶层设计,我想提出的是顶层放开和基层创新,顶层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变成政策和制度在全国推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做的。“回避意识形态的争论,以实际的经济效率为判断依据,不要再争姓资姓社了,只要能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就允许去试,就允许去做。”这是小平的原话,不要再争论姓资姓社,回避意识形态,是改革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经验。
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
下面看一下失败的变法,王安石变法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梁启超给王安石变法下的一个定义。王莽和王安石变法都是国家社会主义,都以为政府替代市场既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又可以增加财政税收,从而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王安石变法的全部思想都来自这一句话,老百姓的负担不会增加,甚至要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而国家的收入还能增加。
王安石是一个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人品高洁,无可挑剔,连他的政敌、死对头司马光都承认。当时人们说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争理不争利”,是观念的不同引起两派的争论,最后争论变成了政治斗争。无论是王安石,还是司马光,他们都没有在变法过程中谋个人利益,这是史家的公认。
王安石的新法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有青苗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等,有一些涉及到政治和军制。
青苗法是官办农业金融。王安石在做县令时,观察到小农破产往往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苗播下去还没有收割,旧粮已经用完,上下两季之间接不上,农民没有办法,只好去借贷,而利息又非常高,一般农户无力承担,造成农户破产。王安石认为这是富商囤积居奇,趁机放高利贷,于是就用官办金融取代高利贷,解救农民的燃眉之急,用心良苦,完全是替贫下中农着想,在春播的时候贷出这笔贷款,在收割时连取本息,一年收息两次,这样就把高利贷排斥出市场,当时官方的利率是20%,而市场的利率是100%,对农民来说是很大的优惠。
这是顶层设计,从动机到实施都是对的,为什么在实践中碰壁了呢?发放贷款是以粮食储备作为本钱,本来是用作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粮食储备不能亏本,这意味着官员在发放前,必须能够判断农户的信用,是否存在还款的风险。变法要求政府取代民间金融来发放低息贷款,但是这些官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样去判断农户的信用风险。于是,王安石又设计出按照财产分级,把农户从富到贫分成几级,然后让农户用他们的财产作为抵押借贷。
这样的借贷会在市场上出现什么行为?富户行贿,取得官方的低息贷款,然后在市场上转贷给贫户。今天某些人也在这么做,不管用什么样的渠道,拿到低息贷款,然后再转贷出去。富户虚报财产,富户和官吏勾结在一起虚报财产骗贷,骗官家20%利率的贷款,贫户由于没有财产,根本贷不到款,只能够从富户转借,而富户一转借,利率就不是20%了。更坏的是官方低利率放贷,而农户拿到的贷款实际利率是80%到100%,财政只得到20%,剩下的谁拿走了?官员和豪富,农民的负担依旧。青苗法说是帮助农民,但对农民没有任何好处,利率还是那么高,因此青苗法推行不下去。
王安石派出朝廷大员分赴各省督导,强行摊派,完成定额任务,农民必须贷,搞得各家鸡飞狗跳。朝廷也有风险,如果农户还不了贷款,就是国家储备粮的损失,朝廷非但没有赚到钱,反而把本金赔进去。
很多大臣上书攻击王安石,青苗法根本干不下去。梁启超非常推崇王安石,认为他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改革家,不过连梁启超也承认,王安石其他的事做的挺好,青苗法还是可以探讨,金融应该由民间来办,不应该由官方来办。
当政府取代市场的时候,面临着两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政府没有信息,要想把贷款如及时雨般的送到农户手里,同时又能够保证农户的偿还,必须要有每一个农户的信用信息。不用说古代官僚体系,就连现代官僚体系都不可能获得,金融最难的就是信用评估。第二个问题是官员没有激励,做好了与我有什么关系?官员的激励在于和富商勾结,大家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