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201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14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 2014)因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信息主体对信用报告的查询权而将我国的信用信息指数从4分提高到5分,并推动我国信贷融资便利度排名从82名提高到73名。这是继2007年之后世界银行再次上调我国信用信息指数,反映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日益健全、授信决策更为便利以及信用信息环境不断改善。 “信用信息指数”是世界银行用来反映一国从公共或私人征信机构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以及所获信息的范围和质量的指标,满分6分,分数越高表明一国的征信体系可以提供给授信机构的信用信息越多,对借款人的权益保护越完善,越便利贷款决策。 2007年,因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建成,《营商环境报告》将我国的信用信息指数从3分提升到4分,今年,因从法律上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我国的信用信息指数从4分升至5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改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世界银行集团《营商环境报告》主要起草者丽塔·拉马略表示:“中国自2005年以来取得的成就非常显著,显示出中国ZF为企业家营造更好的营商规管环境的坚定承诺。”本帖隐藏的内容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夏晓伦)据央行网站今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的要求,配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同时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市场退出程序,着重解决数据库处理流程和征信机构退出流程的衔接问题。 《办法》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重要配套制度,遵循了个人征信机构从严、企业征信机构从宽,征信机构市场化运作与监督管理并重,征信机构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兼顾的监管思路。本着细化和补充《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便于操作执行的原则,以规范征信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为主线,以征信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为管理重点,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办法》将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征信机构管理的制度框架,在促进征信机构规范运行、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办法》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时所应具备的条件,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要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且信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同时,《办法》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市场退出程序,着重解决了数据库处理流程和征信机构退出流程的衔接问题。 在监管措施方面,《办法》在明确征信机构报告要求的基础上,建立了重点监管制度。规定在征信机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发生信息泄露、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严重亏损以及被大量投诉等情形时,人民银行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酌情缩短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周期、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周期,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此外,《办法》还细化了对个人征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要求。 今后,人民银行将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办法》规定,有效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类征信机构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实现我国征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征信服务业 就要在中国市场真正实现ZF监管与健康发展了。
本帖隐藏的内容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夏晓伦)据央行网站今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的要求,配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同时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市场退出程序,着重解决数据库处理流程和征信机构退出流程的衔接问题。 《办法》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重要配套制度,遵循了个人征信机构从严、企业征信机构从宽,征信机构市场化运作与监督管理并重,征信机构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兼顾的监管思路。本着细化和补充《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便于操作执行的原则,以规范征信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为主线,以征信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为管理重点,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办法》将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征信机构管理的制度框架,在促进征信机构规范运行、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办法》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时所应具备的条件,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要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且信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同时,《办法》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市场退出程序,着重解决了数据库处理流程和征信机构退出流程的衔接问题。 在监管措施方面,《办法》在明确征信机构报告要求的基础上,建立了重点监管制度。规定在征信机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发生信息泄露、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严重亏损以及被大量投诉等情形时,人民银行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酌情缩短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周期、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周期,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此外,《办法》还细化了对个人征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要求。 今后,人民银行将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办法》规定,有效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类征信机构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实现我国征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征信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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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 1月份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法律.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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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 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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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Joycelyn小乔 发表于 2013-12-16 19:48 征信业发展对信用体系完善有何促进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