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书《按劳分配》论,是专谈分配问题的。但是此书并不理解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形式。那么,这一书也只有在生活资料的意义上谈分配。
那么这种分配理论有什么意义呢?在马克思理论上,生活资料的分配是奴隶制的形式。
不仅劳动的自然条件,土地,甚至劳动、我的大部分劳动果实,都不归我所有,试问我怎么组织生产,怎么自由劳动、全面的发展自己?
所以,总的说来,全部社会主义分配理论,都非理论,或骗子、混理论。
所有制关系及其分配关系对任何社会的生产主体的个人说来,都首先是指生产条件的关系及其分配关系……理论界的诸多不正确理解及其应用,应予纠正。
一个幽灵,“重建个人所有制”及其“真正民主制度”的幽灵,在中国-全世界徘徊。
——摘拙稿【《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未否定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