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年底,蒋介石在台湾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在台湾全民大加薪,以便人民愉快过春节。12月3日,陈诚主持“行政院”院会,讨论调整军公人员待遇案,随即主计处签呈《遵照院长指示会商重行拟具调整办法请核定案》。蒋介石在台湾全民大加薪办法的要点为:
一、文武各级主管职务加给标准:
甲、“总统”、“副总统”、“院长”、“副院长”职务加给依次调整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其他特、简、荐、委各级分别支给500元、400元、350元、250元、200元、100元、60元。各机关首长特别费酌予增拨,以应实际需要,其标准另定之。
乙、武职人员比照文职人员职务加给酌予调整,各级主官另支特别费,其标准由“国防部”拟订呈核。
二、文武人员由ZF统一制发服装,在文职人员未制发服装以前,不分官阶,一律暂以每月发给服装费50元为准,技警工友折半。
三、实物配给仍予维持,配给品量照现有标准,惟技警公役眷属提高至以二人为限。武职人员副食费增加至每人每月30元。
四、文武人员眷属生活补助费各依原定标准(武职计口月发30元,文职每口月发20元,职员以五口为限,技警、工役以二口为限)。
五、文职人员婚丧、生育、子女教育四项补助费维持原办法。医药补助费按统一薪俸职务加给数额全年两个月之数,分月发放。灾害补助一项拟予废止。
六、工矿、交通、“国家”行局人员、乡镇人员、学校教职员均按本办法重行调整。大专院校之研究费照原规定办理。
七、“国民大会”代表,月给生活补助费820元,实物配给及眷属补助费仍照发。
照上拟办法,台湾武职人员月需增加支出1490万元,中央文职人员约增271万元,省县市人员约增470元,共计月需2231万元。本案通过后,蒋介石当即签署:“照办!”
以上摘自畅销书《蒋介石在台湾》第二部(东方出版社出版,陈冠任著),绝对是真事,不是我瞎说的。有人不相信的话,完全可以去当当网和亚马逊买书来核实。我们日日喊分享改革红利,现在年底了也可以不可以学学蒋介石,年底来个全民大加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