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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u9910 发表于 2014-1-4 17:03 讲得俗点,想办法捆绑利益,会减少争执的。 但若一碗水端不平,譬如有人“欲壑难填”,那么争执有因了
mkszyz 发表于 2014-1-4 17:10 错了,你错了,有博爱,则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形啦。
hyu9910 发表于 2014-1-4 17:13 。。。我确实没有从太理想化的假设出发。。。
mkszyz 发表于 2014-1-4 17:14 没有爱,则无论你如何安排都不行的。
龚民 发表于 2014-1-4 17:54 上牙和下牙爱,有时也会咬到舌头、咬到腮!
hyu9910 发表于 2014-1-4 17:22 从冷酷的无爱,到宗教的博爱,。。。,中间还有很多个层次了吧
mkszyz 发表于 2014-1-4 19:00 是滴,但真理只有一个、。
hyu9910 发表于 2014-1-5 11:11 说得那么圆满,实际应用起来会显得过于追求完美,责备求全。
zyyshadow0911 发表于 2014-1-4 17:16 我认为爱也可以产生相争
mkszyz 发表于 2014-1-5 11:51 啥问题?
hyu9910 发表于 2014-1-5 19:42 有些电视节目专门调解民事纠纷的,楼主不妨去参与,并且应用下“大爱哲学”吧。 亲历理论用于实践,调解“ ...
mkszyz 发表于 2014-1-5 20:31 嘻嘻,正是因为缺乏爱才如此呀 你不懂啦, 他们加入天下一家问题就都解决啦,调解是维持家庭的存在,是 ...
hyu9910 发表于 2014-1-6 10:34 是啊,我建议楼主主动去调解,来推广您的观点和验证理论用于实践
mkszyz 发表于 2014-1-6 20:00 不是调解,因为再调解还是在维持家庭的存在,所以不解决问题的。
hyu9910 发表于 2014-1-6 22:40 。。。反正我是有兴趣看看如何理论付诸实践哈
何立中 发表于 2014-1-7 01:11 有意思的帖子,很有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