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探寻“真相”
“真相是无底洞的那个底。”
“新闻调查”的同事小庄有句话:“电视节目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另一个是坏人,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小时候看电影,人物出场,小朋友们坐在一地瓜子皮里,最爱问的是:“好人坏人?”冲锋号一吹响,立刻热泪盈眶,对坏人咬牙切齿。
我以为自己不喜欢这模式,实际上除了这个模式,我也不太会别的。
张洁给了我选题的权力,有些题目他想让我采访,但我选择不做,认为有些采访对象臭名昭著,想离他们远点儿。张洁这人宽容,看我一副神色毅然的样子,就作罢。
《凤凰周刊》主编师永刚是我的朋友,说起这事含蓄地提醒我:“新闻记者有责任去记录持任何一种观点的人,评判是观看者自己的事。”我转着手里杯子笑而不语,心想,各有各趣味。
那几年我做节目的趣味是猛题,烈度高,对抗强,要像铜豆大雨,规模大,气势强,大地为之颤动。
阿文被戒毒所卖去卖淫一案,一进办公室,所长拎起暖瓶说“我出去打点热水”,我伸手挽了他一下“不必了”,手指下他胳膊肌肉僵得像铁。
他声称对所有卖人的交易不知情。
“我可以证明你说的都是假话。”同去的记者赵世龙拿支铅笔指着他。
“我不认识他,”所长转向我,脖子上静脉突突跳动,“绝对没见。”
“你撒谎。”赵世龙半探起身子,“我假扮成人贩子就是跟你交易的,有照片为证。”
坏人暴露,我觉得任务完成了。
节目播出后,一家报纸的英文版要转载此事,编辑给小项打电话问有关细节:“戒毒所从什么时候开始贩卖戒毒女的?前后有多少人被卖?这些人都来自何处?戒毒所贩卖人口的非法收入有多少?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这个所的主管单位是谁?为什么没有采访他们?……”
小项说:“哥们,你提的问题太重要了,我们也特别想知道啊,但有些问题我们确实没有能力回答。”组织者、戒毒所里的管教当时在警方控制下无法见到,戒毒所贩卖戒毒女的账册、放人单等重要证据被焚烧拍不到,小项说得很坦率,就算有千条万条原因,但“从专业角度这个节目算是失败的。只有一个图像被处理的戒毒女的控诉,一个图像和声音均被处理的知情人的‘泄密’,一个卧底记者,一场激烈的对质与抵赖。‘新闻调查’一以贯之的准确、深刻、平衡原则在这个节目中并不能完全体现”。
雨过地皮湿,没渗人土壤,也不触及根须,龟裂土地上,再强烈的震颤稍后就不见踪影,惩办完个别人,戒毒所换个牌子,我已经转头做另一期节目了。
二〇〇五年,我与老郝报道《中国改革》杂志被诉案。
因为刊发广东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改制不规范、压制员工表达意见、致使员工利益受损的报道,杂志社被企业告上法庭,索赔五百九十万。华侨公司强调报道有失实之处,没有正式采访公司,也未罗列对公司方有利的事实。
调查性报道很容易惹官司,只要数字或者细节存在争议,被起诉的可能性很大,一旦被起诉,出于保护,证人多数不会出庭,媒体的一审败诉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这次终于赢了。法官认为报道个别地方与现实有出人,但并非严重失实,他的判决是:“只要新闻报道的内容,有在采访者当时以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判断,认为是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支撑,不是道听途说或是捏造的,那么,新闻机构就获得了法律所赋予的关于事实方面的豁免权。”
我问他:“您希望观众怎么来理解您这个判决?”
“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法治的社会是需要传媒监督的。”
我心头一热。
采访华侨公司老总时,他说服从法律判决,也可以接受媒体的“豁免权”,但他说有一个疑问:“你也是做记者的,你说说,只听了一方的言论,没有另外一方的言论,那怎么可能是一个公正的新闻呢?”
我问过当时杂志社总编为什么不采访华侨公司。他说:“大多数批评报道,无论你怎么征求意见,结果都是一样。材料比较可作为证据,那就不必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全部都反映出来。”
《中国改革》被起诉时,多家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也只有对杂志社的采访,没有华侨公司的声音。
大机构在当下往往能决定一篇报道的存废,媒体当然有警惕,有同仇敌忾之心,我也是记者,听到总编拒绝交出线人来换取调解,说:“我不能放弃我的职业道德,让我下狱我就下狱。”会感到热血激沸。
但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在采访中浮了出来,我把它按下去,又浮出来——“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这不是我们自己鼓呼的价值观吗?如果实在不能采访,要不要引用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证据或背景?很本能地,我想,强力者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当他们的发言权也被剥夺的时候,就是对他们的惩罚,惩罚就是一种约束。
但我又想:“这样一来,我们和当初压制打击举报职工的华侨公司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我劝说自己“我们是正义的”。
可是,正义好像没什么放诸四海而皆同的标准,不管我做什么节目,我博客底下总有人留言自称正义,说“凡CCTV赞成的,我必反对”。还有次与一位美国同行谈到中国内地的一个问题,他下了一个绝对的判断,我说我去过那个地方,了解到的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打断我:“中国根本没有真正的记者。”
“真正的记者首先要给对方说话的机会。”我说。
“你们是没有信誉的一方。”
谈不下去了。
二〇〇六年,四十八岁的安娜·波莉特科夫斯卡娅被暗杀。四年之前,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位女记者进人七百多人质被绑架的莫斯科剧院,充满敬佩。车臣绑匪要求她充当与ZF之间的调停人,绑匪信任她,因为她在报道中一再公开批评普京的决策给车臣造成的痛苦。
她的死亡原因至今仍有争议,普京和车臣武装都被怀疑。去世前不久,车臣武装的负责人巴萨耶夫曾约她采访自己,她拒绝了,说在人质事件后,“我已经没有任何可与他谈的,这世上没有英雄,只有受苦受难的人民”。
她是十五年来,这个国家第四十三个被暗杀的记者。当时我写了一篇博客:“杀害记者的人是想让人们恐惧——为需要真相和想要思考而感到恐惧。”有张照片是一位老妇人把白玫瑰放在她遗像面前。我写道:“俄罗斯的人民用花朵纪念她,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力量,比什么都柔弱,但比恐惧更强大。”
我被这支玫瑰深深打动。
后来遇到美国政治学者Ann,她在莫斯科待了十六年。我以钦敬口吻谈起安娜,Ann迟疑了一下,说:“我为安娜难过,但我并不赞赏她的报道。”
“为什么?”我有点意外。
“因为她的报道中观点太多,”她说,“她总是站在她认为的弱者一方简单地批评。”
我说安娜说她的原则就是“批评是记者唯一的语言”。
她摇头:“这样的报道很难客观。”
我认为她是美国人,不理解俄罗斯的记者要承受什么,“她是在一个那样的环境下,常常被迫害的人很难避免……”
她说:“但这样慢慢会变成你本来反对的人。”
她的话有道理,但我还是不忍心从这个角度去评价安娜,我做不到。朋友们讨论此事,一位是同行,说“她是我们的光荣”。
另一位反对:“说‘我’,不要说‘我们’,你的情感不代表别人的判断。”
这句话真是煞风景,但刺激了我一下。
这位说:“我最反感拿悲壮的感情开玩笑了。”
那位慢悠悠地说:“是么,什么东西是神圣到不能开玩笑的呢?”又刺激了我一下。
贺卫方豆瓣小组关闭后,有位前辈写过一篇长长的博客纪念它,赞美它,文章下面的留言里,有一个署名是这个小组组长的人,他说:“我们的小组里有一部分文章是有建设性的,并不像您说的那样篇篇都是。”
这人最后写道:“不要因为一样东西死去就神话它。”
这话硬而清脆,像银针落地。
也是在这一年,丹·拉瑟从CBS辞职。
二〇〇四年美国总统大选前两个月,丹·拉瑟在主持“晚间新闻”时引用了一份一九七二到一九七三年的空军备忘录,暗示布什家族曾伪造小布什的服役记录。
舆论大哗,但最终文件的提供者承认他误导了CBS,丹·拉瑟不得不离开“晚间新闻”,重回“60分钟”当记者,二〇〇六年,他最终离开了工作四十四年的CBS。
我通体寒意——一条新闻有多人把关,为什么是主播辞职?新闻发布会上美国同行说:“如果这个节目得当年的皮博迪奖,领奖的也是你丹·拉瑟,不是别人。这条新闻惹了麻烦,承担责任的,也必须是你。”
丹·拉瑟说:“质问当权者是我一直的努力,我认为事实本身是存在的。”
我看到“质问”二字,心里咯噔一下。
美国媒体评论说,喜欢挑战权威的嗜好和对“调查性报道”的狂热,使丹·拉瑟在这次失误中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我写了一篇文章,叫《话语权的另一半》,写到了对华侨公司那次采访:“我们也许没有机会采访被指证方,但是有没有对自己获知的一方信息存疑?能不能站在对方立场上向报料人发问?有没有穷尽各种技术要素,体现出尽可能去寻找对对方有利证据的倾向?‘做不到’,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必做’,却是一个以暴制暴的思维模式。”博客里引了小庄那句话:“一个节目里应该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底下有位读者跟了一句:“过去你觉得只有好人坏人,现在只有好事坏事,将来只有有事无事。”
哎。
。。。。。。。。。。受字数限制,全文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f74b50102e64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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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看见》,柴静/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本文摘自该书第十章《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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