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艳门照"事件看大众媒体的法律空白,大家都知道此事件炒作得很厉害,媒体很随意地公开别人的隐私.这种淡薄的法律意识助长了极端的认识在大众面前进一步扩散.媒体加入了炒买新闻行列.其实要追究责任,媒体应该公开道歉,然后再到公共人物的表态.而不是出现现在的共同讨伐.
社会的文化传播,媒体责任重大,正是这些重于商业缺乏道德责任感的媒体(不单是八卦还是正面媒体)在纵容市场走向道德的滑坡.
让我们思考,别安之后,中国人精神空白的现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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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根本就没有违犯法律吧
至于这些说什么中国精神空虚.
那国外好象也一样.类似事情要是发生在国外,不同样是引起轰动吗?
想想戴妃是怎么死的.还有希尔顿集团那个女继承人那录象.
还有像西方,SUN这样的小报不知道有多少家呢
媒体有报道权,但是毫无节制的报道的确是有点过分了。
身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们,本身就应该肩负着社会文化传播,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良好榜样的责任,
那些代理的广告,不恰恰利用了明星们的公信度么?
其实媒体这么疯狂的报道,源于人们疯狂的希望了解事情的真相。因为人们觉得明星们在欺骗自己,
他们的表里不如一。所以媒体的报道是正常的,应市场而生的,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7 0:18:29编辑过]
别人的私人生活,爱怎么怎么
但是拿出来亵渎大家的视线和心灵就不对了
不过不管怎样,
还要相信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做好自己就好
法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呀?意思就是说只要是丑闻,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报道?那么法律怎么界定丑闻的标准啊
刑法至今没有明确规定侵犯隐私罪,这才叫法律空白。而在这种空白没法消除的情况下,“炒卖新闻”就成为非常不可操作的概念,因为你很难界定什么叫“(合法的)报道”和“(非法的)炒卖(隐私)”。
什么是艳照门事件哦
媒体的天性就是追求热点,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公平公正的说出事实是媒体的责任,不存在对报道内容的选择。
作为公众人物,你既然选择了站到众人的面前,选择把自己展示给大家看,那么你就要作好被人看的准备,不管是你愿意展示给人看的还是不愿意让人瞧的。
把明星当普通人就没这么多事了.
说到底还是大家对明星的私生活太感兴趣了!
强烈支持.
回四楼:
什么叫肮脏?
有性就叫肮脏?
把人家的隐私暴露在纵目睽睽之下才是肮脏。
不要再炒了,没意义。
“三多”让我们干有意义的事,还名人一些隐私,还社会一片安宁
媒体只要不报道假新闻,真实的东西可以报道,但要注意国人的道德底线。支持。
关注艳照还不如更多地关注雪灾等社会问题
普通人能做出这种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