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0331 发表于 2014-3-14 15:46 
楼主,小白不懂,进项税是不是只能抵限额的销项税?这样应交税费应该是4.8+(17-15.6)=6.2吗?这个增值税率 ...
不对哦,本期借方是17的进项税额和“3.4的免抵税额”,贷方是4.8的“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和15.6的“免抵退税额”
这样借贷平衡 ,但是借方的免抵税额¥3.4需要按次金额缴纳地税,应交增值税额是0哦,另外问过税务局了,我说的是对的·,就是要按¥3.4再计算缴纳地税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内销还是外销企业,只要是居民企业,负担的地方税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