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春季保险法(非寿险)主观题
我是aimar0101,我回忆非寿险主观题部分
简答:5道
1、谈谈你对保险合同主体的理解,6分。
2、保险法中对于违反保险事故通知义务的后果,7分。
3、索赔权人的概念及其应履行的义务,7分。
前三道看了其他楼层应该是公共的,第4-5是非寿的。
4、保险法对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5分。
5、什么是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只是被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情形,保险法如何规定,5分。
选择题40道单选,40分,15道多选,15分。
我觉得非寿险面合同法考的比较多,税法就考了一个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20%),单独财产险部分考标的转让、危险程度增加的内容比较多。第十到十三章监管法的内容主要在多选题出现。因为这部分没复习,答起来比较吃力。高管的任职条件,保险公司成立条件都考了些数字,其余都比较简单了。感觉卷面70分肯定没问题,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过。哪位前辈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