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在全国搞一次不亚于80年代土地改革的林权改革,其宗旨是“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就是要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收费,规范流转。按照谁造林,谁负责,谁享受的原则,提高群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从而提高林农的经济收益。
对集体以前没有分到户的现有集体山林进行平均分配。已分的原有集体自留山、责任山林不变,但是要重新确权发证。
这对我国的经济将是一次非常大的影响。通过改革,使林地、森林、林木可以依法转包、流转、买卖、抵押、贷款。使农民找到了一条至富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