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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5
我国将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等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日就《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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