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悖论导致的社会周期变化
是否存在悖论在科学研究上是判断一个理论是否自洽的依据。人们常常排除现实中对悖论的研究。
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很多悖论,而且深入研究会发现悖论是现实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决定因素。
“相生相克”是对自然界中存在悖论的认识。大自然中存在羊必然就要存在狼。这是自然界中悖论的反映。若自然界中只存在羊不存在狼,如何来约束羊群的数量及羊群数量与自然界的和谐呢?
在自然界中各种生物和谐有序存在,是悖论在发挥着作用,维持着自然界生物之间的平衡。
人类社会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是一个反自然的产物。对人类社会的约束必然要由人自己本身存在的悖论来决定。而非由其它的生物来“相克”。
这个关于人自身的悖论其实就是建立在人性之上的悖论。比如:社会的皇权体系的建立。皇权遵循的是自然规律或自然法则“胜者为王”产生的。但是继位皇权的做法却是违反自然法则的,不是通过自然法则产生。所以,皇权的继承体系是与皇权产生法则相违背的。“相违背”就是对抗自然法则,必然埋下失败的命运。所以,导致中国社会周期律的产生。
人类中,已经有人了解和认识到人类社会存在的这个悖论。既:单一极权自身存在悖论,所以,从理性的角度对这个悖论进行了一定形式上的改造,由武力上的胜者为王改造为竞选上的胜者为王。
从民主向世界其它国家实验的社会实践来看,大都是解决的形式问题。但把形式当作内核来看,是所有后来民主社会的通病。自然规律的内核如何保留和保留于无形是值得研究的。
这就是所有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人的理性与自然规律的(作用)碰撞问题。
这是本人的思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