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58 发表于 2014-4-15 12:10 
徐老师:您好!
1、请问为什么说“家族制企业富不过三代”?其治理机制出了什么问题?
2、大股东离婚案已 ...
whe58,你好,非常感谢你的问题。所谓“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主要指家族企业代际传承面临困境,其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1)中国(或华裔)传统文化强调“内外有别”,因此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更倾向选择以子女接班为代表的血(亲)缘传承模式。这种传承模式可以提高家族凝聚、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但也大大弱化了企业社会资本融合能力,难以将社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吸引到企业。尤其是有些富二代志不在经营企业,其经营管理能力也明显不足,这对家族企业造成的伤害更大。(2)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崇尚英雄式人物或个体权威,一般来讲家族企业创始人往往在企业内部塑造了绝对的个体权威,并通过权威机制来激励和影响下属。而一旦将企业转交给子女,企业内部出现权威空缺,而其他制度化体系又尚未完善,进而造成很多管理真空与内部混乱。这也是目前很多企业家交接班时选择“扶上马再送一程”的主要原因。(3)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尚未形成成熟的“创业家族认同文化”。西方国家如福特、丰田等,虽然创业家族在企业的股份比例已经很小,但从社会到企业都普遍认同福特家族、丰田家族等对各自企业建立的卓越功勋,这大大降低了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饿伤害。
针对你的第二个问题,诚如你所说,大股东婚变已非其私事,而是可能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产生直接的显著影响。因此,从公司治理的角度需要关注几个问题:(1)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时真实的向外披露相关信息;(2)严格按照公司股权变更及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利益输送或掏空行为的发生。(3)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公司基本面,也有必要对高管团队及大股东等进行合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