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楼主的问法是不是欠妥?或者你没有表达清楚你的意思?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说博弈就是考虑短期还是长期的效益。因为博弈有很多种类型,静态的动态的,如果是静态的,只有一次行动(也就只有一期,没有长期)那只能考虑这次行动的最优选择了。如果是动态的也分有限期和无限期。通过增加博弈的时间长度,可以达到更优化的战略组合(费里曼,1972。无名氏定理就说得是这个问题),譬如静态一次博弈的囚徒困境就无法达到Pareto最优的组合(双方抵赖),但是无限期的囚徒困境就可以实现“合作”(双方抵赖)。当然jinboli版主说得很对,因为无名氏定理有一个要求就是折旧因子趋近于1。另外博弈里还有“胡萝卜大棒战略”,“触发战略”等这些都是鼓励合作,是鼓励考虑长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