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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31:20
liangshuang522 发表于 2014-5-5 09:57
碰巧刚看了些这方面的,
1、你这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是没份分的
2、你们家给你全资买了这个房子可能意味着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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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37:30
让你女友也买套房,互相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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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38:42
说心里话,大哥,我要是你女朋友我也伤心,你加个名能怎么滴,还能离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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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40:41
毛坯房的话,女生出钱装修,以抵冲部分首付的方式,做财产公正,确认房子的份额,然后加名。如果是装修好的话,把上述的装修款换成存款,公正后加名。车子也行。总之她要加名的话,她必须有所付出,才能得到应有的份额。其次,你可以考虑结婚后双方共同积累,再买套新房,那时可以加她的名,甚至那套只写她名也没问题,一人一套嘛。。。话说我也挺讨厌拿婚姻来胁迫赠予财产的,无论是女人还是吃软饭的男人。至于说什么补偿青春之类的,我很纳闷的是在一起的时候,双方不都付出时间和精力么,它自己青春金贵,难道对方的青春一文不值么。还有没安全感之说,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想要的很多,却又怕什么都失去呢。说白了,就是欲壑难填嘛。安全感是自己给的,自己独立,自力更生,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自强才是出路。以缺乏安全感为名,把枪口指向自己亲密的人,要它家先压着半条命再说,这么做就有安全感了么,它有安全感了,却轮到对方没安全感了,玩零和博弈,合适么,枪口不该这么对着自己人的。所以要求加名的人,我一直觉得它总有给自己感情埋地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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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47:27
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是,现在还只是女朋友,都没有订婚。分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加名了,就是要拿走一半的房产权。这已经超出了经济利益的范畴了,如果两个人分手,现在加名,那么这个男人以后如何面对自己的亲友,如何解释自家的房子被别人的老婆占据一半的产权?即使分手后的女朋友,带着别人老公一半的房产权,去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另外一个男人又会心安理得接受别人老公一半的房产权吗?所以没有结婚坚决不能加名,加名只会给两个人的感情埋下隐患,使得两人的关系变味。结婚了,随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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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48:45
张静静 发表于 2014-5-5 09:33
这种帖子发在这里,是来搞笑的么???
在我看来,夫妻还是经济独立比较好,
当然,生个小孩跟谁姓也可以 ...
赞成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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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4:57:26
我记得婚前财产,结婚8年以后为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是否有名字。你媳妇也太功利了吧。。。。,加名字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换了我,这种媳妇坚决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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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5:13:53
不喜欢想法太多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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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5:19:20
换个思路,女方家出的房子,男方要求加上名字。
“男方也不是真的在乎房子,因为现在他也妥协了,但是感觉这个过程我让他失望了,他觉得她不爱他,可是她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自私,他们的关系还怎么弥补,这件事情怎么做才完美?”
这样的话合理吗?
性别差异不代表女方做任何事都可以用‘感性’解释,也不代表男方就是物质的提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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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5:28:11
xiongyingsharon 发表于 2014-5-5 14:38
说心里话,大哥,我要是你女朋友我也伤心,你加个名能怎么滴,还能离咋地?
先小人,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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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5:46:02
刚好查了一下资料,楼主自行参考:

〔新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解读〕举例说明,假设女方婚前贷款买了个价值70万的房子,当时首付2成即14万,贷款56万,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30万,还剩26万银行贷款没有还清。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新规,首付14万系女方个人财产,26万未偿还贷款则为女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30万就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最后,女方能分到房子,26万的债务由她个人继续偿还,男方则能分到15万,以及女方视房子市场价格上涨而协商给予的一定补贴。”其实,如今打离婚官司做财产分割时多数已采取这样的操作方式,只不过,以前没有法律条文可参照,《解释三》相当于明确了这点。
   〔新规〕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去需要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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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5:58:44
楼主,既然女朋友已经妥协不加了。接下来就是怎么修复你们感情的问题了,建议你给她买个苹果5S手机,或者买个车,哄一下,说不定她就开心了呢,你们的感情就又回到从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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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6:13:50
跟她说,这不是你自己的房子,是父母出的钱,所以你说的不算...日久见真情,她如果真的爱你,会懂得~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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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6:41:54
告诉她父母不给加,因为这是你父母的房子.如果她不愿意,建议你换个女朋友,好女孩子不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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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6:46:08
你2?你女朋友付了一分钱?加她名字吃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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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6:47:33
那不是微笑 发表于 2014-5-5 13:21
请不要动不动就站在高一层的层面去点评什么,你有这样的资格吗?这里不是针对你,如果你没有这样的经历你 ...
抱歉,我这边失礼了。本身也没有攻击你的意思。多有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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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6:59: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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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04:46
正常人都难接受...这女的...智商捉急啊,没事儿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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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10:28
zpp_first 发表于 2014-5-4 14:26
情况这样,当时我单身,父母全额给我买的房,包括首付、装修及后续还贷,未来剩余的房贷也是我父母来还,相 ...
属于婚前财产,不应当写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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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11:50
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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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19:20
linyun907 发表于 2014-5-5 11:24
我已经给你讲了啊,要是还不懂,只能说明智商有问题,我就是看不惯那些不懂装懂的人误导了别人,我真是太 ...
同学,尽管别人说的可能不是很专业,但是也是热心肠,不是吗?虽然在法律方面外行人确实不怎么知道,也没有了解得那么透彻,但不知者不为过,您既然知道,那么就可以知无不言,然后给大家解答,虽然可能某些语句的用词上不恰当,也请您用包容的心态去理解这份热心肠,请不要用一些过于“情绪激动的”词汇让您的这份热心肠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希望你能理解。作为旁观者,我们都是很用心去读你说的这些话,当然包括哪些激动的词汇,不过那些词汇真的读起来很不舒服,让人很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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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34:06
虽然你女友这样可能是父母以及朋友的劝说让她觉得应该有这样的保障,所以她会觉得亲人这样说也是对的,所以向你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我觉得作为子女的我们也应该想想父母,他们为了你压力不要那么大给你出钱买房并帮你还贷,这本来就很不容易了,现在对于没有过门的女友,还不知道是不是未来确定的那个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心里肯定也会对你的女友产生不良的印象,如果你们到了结婚哪一步提出这样的要求,尚且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还没有到哪一步,真的觉得有必要考虑一下了,毕竟房子不是你自己的(虽然写的是你的名字),所以处理房子的时候先想想帮你还贷的父母。现在女友已经妥协了的话,你可以适当的安慰她一下,也可以花一些心思谢谢她对于你的理解,说明这个房子不是你出钱,是父母给的,如果你们有能力再买就是了。我想如果她在乎的是你这个人,对于房子也不应该过于计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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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7:38:10
自立自强又自尊的女人不该提出加名。楼主可以对女朋友讲,要尊重父母的意见,毕竟这是他们掏的钱。她若没安全感的话,你两人以后再合伙买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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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06:24
第一,去咨询律师,把假名字的后果、影响、各种可能情况搞清楚。第二,女方有些“可以理解地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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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07:39
绝对不能加,又不是你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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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07:54
第一,物权优先。注意。
第二,爱不爱不是是有没有房产名字为判断准则,但如果对方关注你的房产以及房产后面的名字,那她对你的爱就不纯(至少不纯的嫌疑),这种爱不要也罢。
第三,爱情,最好不要掺杂任何金钱因素。婚后共同财产,那是另一回事。
第四,婚前财产,父母赠予的,那是你个人财产,跟她说明,父母不同意,不是你不同意。你答应她,将来结婚后你们两人自己买一套房子,把你现在的房子还给老人,那是你父母一辈子的心血,不容易,也可以转租,给你父母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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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10:47
不给是对的。。连还贷都是你父母的。。要是一起还,不管谁多谁少都应该加上。。。。这是原则性问题,与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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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12:31
xinchuzu 发表于 2014-5-4 16:27
你去查查,中国最有名的二奶,也是最富裕的二奶,搞定了中东的石油大亨,后来转正,很快就离婚了,是哪一 ...
是啊,呵呵,小心为妙啊!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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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29:06
不好说  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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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5 18:29:32
easy_zj 发表于 2014-5-4 14:37
你这属于婚前财产,就算离婚的话,也不在财产划分范围内……
对,必须全额还款完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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