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认为您的导师所说的不一定是正确的,所以,您用中央ZF和地方ZF博弈的例子对您导师的说话表示怀疑我是很赞同的。博弈不一定是一定要使博弈的双方都处于平等的地位。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驳斥这种观点的很好例证。我认为,只要博弈主体完全理性,有规则,有利益,有信息,博弈就可以出现。以举的例子,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博弈的。注意,博弈分析是为了寻找到在既定规则下的纳什均衡,这种纳什均衡不一定是收益对等的,只要稳定就行。我认为,行政人员握有权力,但学历偏低,学术人员无权利,但握有项目。行政人员跟着学术人员做科研,搭便车。学术人员让行政人员搭便车,将来的行政上换个便利,这种合作要好于两方相互拆台。这种合作不就是纳什均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