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4-5-29 14:13 
明知的事情要纠结,很累,网上到处都是:
1:边际效用递减规律(the law of diminishing returns ), ...
“3、随着消费者购买某物品的数量增加,该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样,消费者所愿付出的价格也在下降,所以,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
4、效用随着人们消费的某种商品的不断增加而递减;边际效用就是某物品一系列递减的效用中最后一个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它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它还提出了市场价格论,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这些都不是“我吃馒头吃到边际效用为 0,于是卖者就只能 0 元卖给我”(即“商品价格是按照消费的最后一件商品的效用进行的”)。
“随着消费者购买某物品的数量增加,该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样,消费者所愿付出的价格也在下降,所以,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
注意看:“消费者所愿付出的价格”,但这不是“成交价”。最终的成交价是多少,还要看生产者或供应者愿意接受的价格。两者一致或匹配才能成交(“匹配”指消费者所愿付出的价格高于供应者愿意接受的价格)。
“4、效用随着人们消费的某种商品的不断增加而递减;边际效用就是某物品一系列递减的效用中最后一个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它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它还提出了市场价格论,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
注意看:“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clm0500 口口声声说这不是效用价值论,而是“利用了效用价值论碎片的均衡价格论”。
曹国奇和 clm0600 自己去对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