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4-7-1 00:52 
“我这里讲的是地租问题是第8章的问题,讨论劳动问题在第1章,难道第8章在第1章的前面?”
这说明你一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研究问题。
你在前面几章建立起劳动价值论,发现漏洞了,就在后面去补。
别人不仔细,你就宣称“劳动创造一切价值”,别人追得紧了,你就拿出第八章,说“我的‘劳动’非马克思的‘劳动’。”
正确的做法是一开始就对劳动进行定义,哪些行为属于劳动,然后再逐章论证为什么只有这些行为能够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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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你说我一点不懂研究问题?那要什么紧。我说我十点都懂得如何研究问题,不就补回来了吗?
章节安排总有先后,不存在补的问题,那些问题必须先讲,讲过了,才轮到地租问题,那是没有办法的。
你觉得我临时补充,那是你的问题,是因为你不按顺序提问题。
第一章是引论,我本来就在第一章先讲劳动,然后,再讲其它问题的。一些来不及讲的问题,结论又不得不先用的,就加个说明。怎么,这又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