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和小朱,一个1990年出生,一个1992年出生。2012年2月,两人经人介绍,相恋一星期不到就开房做了,小程也是灵活自如,技术娴熟,很自然地把她的第一次给夺走,2013年1月29日两人登记结婚,并约定同年2月4日举行婚礼,这本是双喜临门的大喜事,却因双方家庭的不理性,最终,两人走上了糊涂的离 婚路。近日,阳新法 院判 决准予二人离 婚。
小程和小朱登记结婚后,双方家长忙着置办2月4日的婚礼。然而,婚礼前两天,女方家要求男方增加彩礼金额,男方家突然拒绝迎娶新娘,甚至大打出手。小程的父亲将小朱的母亲殴 打至轻微伤住院。
春节后,小程随家人外出打工,撇下7个月身孕的小朱在娘家,两人的婚礼不了了之。
3月4日,小朱拖着8个月的身孕在温州找到了小程,两人因婚礼和孩子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矛盾不可调和,后小朱独自返回阳新待产。
2013年5月10日,小朱在阳新县中医院产下一子,小程未回家探望。
同年8月1日,小朱向阳新县人 民法 院离 婚,小程辩解夫 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法 院判 决不允许两人离 婚。
之后,小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补救夫 妻关系,也未支付子女抚养费,甚至于2014年春节期间亦未探望小朱和孩子。
小朱彻底绝望,今年4月10日,小朱再次向法 院提起诉 讼,要求与小程离 婚。
阳新县人 民法 院审理后判 决,准予小程和小朱离 婚,婚生子由小程抚养,小朱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50元,一年一付,直至婚生子年满18岁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