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现象正在令人惊悚地侵吞社会主义规划在人民头脑中的痕迹。城市排外正是其中之一。本系列会选取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探讨社会主义原理如何若即若离。值得推荐的一篇关于城市排外的文章试试水深~
近年来,在几大都市中,一股排斥甚至仇视外地移居者的情绪正在悄然生长,尽管还算不上主流,但已颇成气候,而且看来正在获得政策影响力。这是个不祥的信号。
那些叫嚣“外地蝗虫滚出上海”的户口本迷恋者,忘记了一个道理:若没有过去几十年的地区间市场开放和人口自由流动,就不会有这些大都市今天的繁荣,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这一繁荣的受益者。
上述繁荣大幅提升了各种地方性资源的市场价值,包括土地、就业机会、人脉资源、信息资源和语言优势。当然,确实可能有一些人,恰好不拥有或未能恰当利用上述任何一种资源,而同时却承受了更高的消费价格和生活成本。但那是极个别的,而且多半是因为自己的错误决策,挥霍或错失了曾经拥有的机会。
每个社会都会有一些失败者,但即便是失败者,大都市失败者的处境也要比乡村和城镇失败者的好得多。这也是为何最贫困者大都宁愿挤在大城市贫民窟而不是流落到乡镇和小城市的缘故。
不过,可以相信,那些鼓吹排外的人,多半倒并非失败者,他们只是习惯性的作出了错误归因,把改善都归因于自己的禀赋、努力、明智和好运气,而把承受的代价都归因于他所不喜欢的变化和新事物。
一种为排外主张辩护的理由是,一个地区的居民有权阻止外人进入他们的领地,正如国家可以建立边境管制而阻止外国人进入。假如城市是由居民基于业主权利通过订立契约而建立的自治社区组织,它这么做确实有其正当性。
但国内城市的制度背景与之风马牛不相及。那里既没有业主自治组织,也没有排他性的业主契约。实际上那里的居民根本没有完整的业主资格。这些城市只是些ZF所划分的行政区域而已。
至于引起纷争的外来移居者对当地公共资源的挤占,同样不能成为排外的理由。这些资源是由纳税人所缴纳的税金,而不是由业主按其产权份额缴纳的物业费所建立和维持的。
外来居民同样是当地的纳税人,而且税负是依收入和经营规模而分摊,并非依户口本按人头征收。因而,外来者有着完全正当的理由,要求获得使用这些资源的同等机会。
当然,假如国内城市曾拥有另一种制度背景,或者未来获得另一种制度发展的机会,那或许会出现一些具有强烈排外倾向的文化保守型城市,比如在业主契约里规定业主不得向不符合某些条件的外人出售或出租房屋,学校不得接受社区外学生,企业不得雇佣社区外雇员,等等。
此类规定虽限制了居民的选择机会,但这种限制是他们在订立契约时自愿接受的,因而不失其正当性。
但很明显,选择此种制度的城市注定是小型的,不可能发展为拥有数百上千万人口的繁荣都市,而一旦城市已经发展到这样的规模,它再也没有机会退回到封闭排外状态了,因为众多受益于其繁荣开放的居民不会答应。
封闭保守社区有其价值,也是多元开放社会的一部分,它可以为那些因宗教或价值观的理由而对居住环境有着特殊偏好的人们提供一个文化避难所。
实际上,尽管我们听到许多对外地人挤占教育资源的抱怨,却从未听到有人抱怨外人挤占餐馆座位。这是因为办学机会的不开放,教育资源的供给因制度障碍而未能对需求的迅猛增长做出反应;也是因为教育资源由ZF所垄断和支配,因而无端制造了不必要的排外情绪。
假如教育资源像餐馆座位一样由市场机制创造和分配,人们也就同样找不到抱怨的理由。文/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