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其中: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为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累计自然减员人数为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总和。
来源:劳社部发[2004]9号
2. 新增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人口。
来源:CNKI
根据以上定义,新增就业人口衡量就业市场的繁荣程度,而新增劳动力反映劳动力资源的变化趋势。二者在数字上没有必然的大小关系。当生育率高、大量青年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国家陷入衰退时,新增劳动力可以高于新增就业人口。而在人口老龄化阶段,若出现技术进步带来的就业市场复苏时,新增劳动力可能低于新增就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