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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和招生单位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公平竞争的招生环境。

《通知》要求,2014年起,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对推免工作程序进行调整优化,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加强推免生遴选、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高校也将对于今年7月份前后发布的推免招生简章进行调整,比如中南大学近日下发通知:

中南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外校推免生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对推免工作程序进行调整优化,并启用统一的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我办于7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中南大学接收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在申请、复试、网报等方面的程序和手续要求上,需要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因此,现予撤销该公告。我办将根据国家政策于9月份发布推免生招生简章,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仍然可于9月开学后,通过电话、email、邮寄材料等方式向我校相关学院咨询、联系申请推免事宜,但正式报名、复试等程序和手续须按教育部文件和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进行。

另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its.csu.edu.cn/yjsy/)以及中南大学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的官方网站(发布该二级单位有关研招信息),或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对于其他网站发布(含转载)的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特此说明。热忱欢迎全国优秀推免生来我校深造!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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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3 07:37:22
制度化、公开化,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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