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3 14:06:31编辑过]
请版主指明和哪个帖子重复了?完全重复?天啊,怎么可能?!
事实上我在帖子中应该写得很清楚啊?!我亲手将word文档重新排版、建立书签链接后制作的pdf文档,并添加相关数据、程序文档,更加方便大家使用。若重复贴,应该将老早以前的哪个帖子删除才是?!:-) 实用至少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3 14:12:52编辑过]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版“蓝色”版主。
我只是负责帮你查询,为何被删。
谢谢热心的wesker1999!
已经还原,不过帖子我暂时屏蔽。
主楼只有版主和你自己能够看到。
待你和蓝色版主联系后,若确认帖子未违反版规,你让他解除屏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