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1 18:36:12 来源:钢之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这也是未来深化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本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同时推进六大举措;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财政部则相继印发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4年第三季度例会要求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四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
国务院会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部署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设灾区宜居宜业新家园。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决定进一步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提高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确定发展慈善事业措施,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
领导讲话:
李克强:落实国务院部署 推进六大举措
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部门负责同志会议,部署做好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李克强指出,要落实国务院部署,推进六大举措。
李克强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
多位人士接受本报采访称,年内经济下行已经触底,短期内将回暖。从三季度数据来看,实现全年的经济目标是有把握的。“我们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对面临的挑战也不掉以轻心,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实现全年主要任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中国经济走势作出如此回应。
部委会议:
APEC财长会:进一步撬动民资 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缺口
10月22日,第21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在北京圆满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主持会议。财长们认识到,基础设施投资在实现经济增长潜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进一步通过PPP等融资方式吸引长期融资和撬动民间资本,解决目前亚太地区面临的巨大的基础设施融资缺口。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第三季度例会: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4年第三季度例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金融最新动向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变化,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周小川:将继续审慎的货币政策 将流动性维持在合理水平
北京时间10月12日早间,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华盛顿举行的国际货币和金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言。他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推进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提高金融资源效率、改善货币政策框架。中国将进一步改善人民币汇率改革,资本账户可兑换的步伐也将稳步提升。”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
近日,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9月26日,国务院批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9月21日,国务院批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债务管理,既要积极推进,又要谨慎稳健。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切实防范风险。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之一的资源税改革再迈一大步。财政部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将停止征收。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
财政部: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资源税改革已首先从原油、天然气两个税目启动。2010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新疆开始石油、天然气改革试点,油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试点扩大到12个西部省份。
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工信部:
工信部:展开“十三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制订工作
9月30日,工信部批准展开“十三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制订工作。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
2014年10月17日国家降低成品油价格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00元和29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2元和0.2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17日24时。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发文监管新建电源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有效控制电源项目工程造价,维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源健康有序开发,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发文调控煤炭总量 优化煤炭产业布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煤炭行业总量调控、优化布局、项目审批、产能管理、深化改革等工作提出一系列具体意见。《意见》要求,各地不得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煤矿、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0月9日,国务院批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
其他:
上市公司新退市制度正式发布
中国证监会17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健全完善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