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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先富带动后富法草案
1.为了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维护社会均衡发展,遏制两极分化,维护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社会生产大循环的顺利运行,确保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的社会环境不被破坏,特制定本法。
2.本法所指先富人群,指其个人财产超过社会人均个人财产一百倍的自然人。
3.先富者必须懂得其所拥有的财产皆来自于社会,因此,亦有义务回馈社会。先富者不得有利用其所有之巨额财富伤害社会的行为。先富者应具备与其所拥有之财富相匹配的道德修养。不得利用其社会经济地位伤害社会公序良俗。倘有违背,国家有权利剥夺其来自于社会的超额财富。
4.先富者应明白其所拥有之财产来自于本社会的稳定的经济体系。其不得利用巨额财富破坏经济体系的稳定运行。不得任意转移巨额财产去别的经济体系以制造本经济体系的金融不稳定性问题。不得任意消耗巨额财富用于海外赌博,嫖娼,吸毒等有害于先富群体道德形象的行为。
5.当本国经济体系出现风险时,先富群体有义务捐献其财产用于维护经济体系之稳定运行。
6.先富群体有义务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7.先富群体有义务帮助贫困群体脱贫致富。本法所指贫困群体,是指其个人财产少于社会平均个人资产的人群。
8.先富者不得有高利放贷行为。不得有囤积商品行为。不得有操控股市行为。不得有炒作民生商品行为。
9.先富者不得再通过获取银行利息获取不必要的过量财富,以制造经济体系的负担。
10.先富者遗产必须缴纳遗产税。不得有危害本经济体系稳定的向外赠与行为。
11.先富者及其配偶子女有在其陷入困境时获得其曾经用于社会相当数额的经济补助权利。在获取经济补助时,可以计入通胀率,利息率。
12.先富者有捐献财产去除先富群体身份的权利。
本草案自公布之日起,一百日内,由全国人民投票民主决定其是否实行。不得有漏票,重票行为。可以投弃权票。赞成票与弃权票总数达到超过总投票人数二分之一多数时,是为通过。否则,则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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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08:17:22
楼主又在做梦了。中国富裕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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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08:23:55
按照本法社会必将倒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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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09:01:56
qi509 发表于 2014-11-3 08:23
按照本法社会比倒退之。
为何必倒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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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09:13:57
这个“草案”严重脱离实际,如果真的实施,大部分的优秀人才、富人都会“用脚投票”,移民国外。这样一来,国家就失去了继续发展的潜力。

只有没本事致富的人,才会强烈支持这样的法案。国家的命运,不能交给没有致富本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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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09:17:48
笑谈。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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