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古代封建帝国制度下,是个典型的官本位制度。在这个官本位制度下,暴力事件特别多,像皇帝岗位的竞争与皇帝与大臣的关系处理上就是突出的表现,由于每朝每代的合法皇帝岗位只有一个,因此,皇帝岗位增加了财富含量,竞争就会更激励,古代的竞争,要么用暴力推翻一个朝代,建立自己的皇朝,要么往往以血缘为基础,主要是立嫡立长,比较少的是立贤,皇帝岗位竞争往往在王子或者皇帝兄弟之间进行,也有在皇帝兄弟与王子之间进行的。这种竞争,是彼此排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当了太子的,如果被废,往往是死路一条,还且还有牵连到亲威,与太子竞争皇帝岗位的王子的,如果失败,后果也是死路一条。像汉代刘安谋反,唐代李世明谋反(玄武门之变)、李承乾谋反,明代朱棣谋反,清代吴三桂谋反等等,结果是成王败寇,这种暴力形式竞争失败的一方,往往是死路一条,参与谋反的,往往也受到严重处罚,各朝各代中,用谋反罪定人死罪的,也很普遍,这个以官本位制度下的竞争由于彼此排斥的,所以,这种竞争形式导致大量人员死亡、大量物品损坏,也就是与财富基础上的制度下,用交易以价格作为标准的竞争相比,引起了大量租值消散,经济资源的浪费。
这与以财富基础下的制度不同,以财富为基础的制度,典型的特点是一般人,可以自己开公司,可以拿自己的产品到市场上卖,我要是认为我有企业家才能,我可以从原来单位辞职,成立自己的公司,与原公司竞争,也可以作了自由作家啥的,靠写文章为生,我不会因为非得要竞争董事长的岗位,与现有的董事长进行暴力形式的竞争,以财富为基础的权力互相能够包容的,而且竞争形式下,会引导资源配置到更有效的地方,而不是像官本位下,你皇帝能力不行,也只能让他当,或者通过以下皇帝与大臣之间暴力竞争方式,同样引起租值消散,引起人力物力的浪费。
再来说,皇帝与大臣,在封建时代,皇帝与有能力的大臣之间,普遍地会出现一山不容二虎,伴君如伴虎,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现象,像越王勾践与文种,秦始皇与吕不韦,刘邦与韩信,唐高宗与长孙无忌等等,由于有能力的大臣,官已不可再向上封,地也不能再多封赏了,要是再多,由于大臣的人力资本加上土地,怕你比皇帝更有能耐,怕你功高盖住,怕你谋反了,这些官本位制度下的现象,同样导致大量有能力的大臣死亡,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价值消散与浪费。要是在以财富基础制度下,我在你公司当总经理,要是认为还是单干好,我同样可以自己开公司或者到同一产业的公司去当总经理,而不必要去死,不会引起人力资本的浪费。
我国的计划经济制度下,与官本位制度,具有类似性,虽然像杀人这类现象少了许多,但仍出现由于官的岗位不足而导致人力资本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按官按岗位定收入,所以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盛行,懒人特别多。
上述原因是由官本位制度向财富本位制度的变迁的原因,也是我国从封建制度到共和制度及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的基础思路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