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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ygy 发表于 2008-12-28 13:42 如果数据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那么是不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Eviews专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340194&page=8&from^^uid=705504
sharonlee2000 发表于 2009-2-1 14:31 金融变量多为非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协整检验这些非平稳数据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是对经济金融变量研究的重要运用。单位根检验是是协整检验的必要前提,只有在所有变量均通过单位根检验为同阶单整,即所有变量的同阶差分为平稳数据(所有变量均为平稳数据I(0)亦可)的情况下,协整的检验才有意义。格兰杰因果检验我认为跟前两者并不是隶属或是先后的关系,其检验的是时间序列数据间的因果关系,可以运用在建模前,以确定哪个变量作为因变量,哪个作为自变量,也可以在建模后,作为经济变量因果关系解释说明之用。可以说,两个互为因果的变量在单方程的建模中,因变量和自变量的关系难以厘清,因而必然会影响模型的效果,所以更常见于和联立方程模型VAR或SVAR建立时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