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信念,我想应该是劳动者在对劳动产物的客观价值构成自觉认识后所形成的一系列观点、观念、行为规范等的综合意识。
尼采这样认为:新的真理的发现和新的价值的创造在于人的生命,除此什么也没有。
马克思强调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最根本的是要说明一切商品在本质上是由人用生命创造的,现代商品的量也就是由众多生命积累的量。因此,依附于生命的技能、具体劳动都应该有向自己劳动成果索取剩余价值的权力。也就是说,凡是向社会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不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有享受、管理社会成果积累再积累、剩余再剩余的权利!而不应该由人们用生命创造的物来僭越生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