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8-8-1 19:41: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十万个为什么?在2008-8-1 19:19:00的发言:
美国七十年代正式征收这个死人税是为了增加军事财政预算,个人看法是如果不征收,贫富分化会不会更加严重?虽然美国贫富分化问题严重。(对于政府征收的税额怎么用法又另当别论)从美国来看征收这个税种是为了强迫富有者对贫穷者进行援助,发展慈善事业。在我国不管财富拥有者的发迹史如何,征收一定的遗产税很有必要,对于其中的征收成本过高是可以逐步改进的,我个人看法。
 
 税制之公平是一事,公平税制能够推行又是一事。
 “想要”和“能够”都是重要的,我想前者似乎是个前提吧。 
我倒有个不同的思路:如果这个遗产税没有正面作用,那么,实行它有没有什么坏的作用呢? 
因为从当前的现实出发,我国的立法,只要没有副作用,就问题不大了。 
(反正就是有好作用,执行能力不足也没用,但是恶法肯定不依靠执行能力高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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