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chencarry 发表于 2014-11-25 16:57
请教:统计年鉴上没有注明,那么该人均GDP是按常住人口算的还是按户籍人口算的?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户籍人口代替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使得人口大量流入的地区如广东、上海等,人均GDP往往被高估,人口大量流出的地区如湖南、河南等,人均GDP又往往被低估,难以客观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鉴于这一状况,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精神,于2004年1月6日下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的通知》[国统字(2004)4号],要求各省、区、市今后统一使用常住人口(即户籍人口扣除半年以上流出人口加上流入人口)计算人均GDP。希望对你有帮助